阿甘正傳
溫斯頓格盧姆(Winston Groom)著/于而彥譯
皇冠出版

真不敢相信我是在這種情況下看完阿甘正傳!而且還是上班時間~也算是2266的看啦!但確實是打發了我不少閒暇時間,過著對著電腦螢幕微笑的日子。不得不誇獎一下好讀網站,它真是讓我空虛寂寞冷的生活有了色彩XD。

全書分成26章,用自敘法說一個白痴的精彩人生。

福雷斯特甘,智商將近70,不埋怨自己是個白痴,反而還知道自己是個白痴。打美式足球時因為跑得快,最後入選了"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隊"、被陸軍徵召,卻因卯了檢查員的腦袋&測驗結果是痴呆,於是暫時緩徵、後來有所大學要求他打球才肯讓他就讀,阿甘選修了中級光學這門課,雖然他根本不懂什麼是物理,但他自習後居然無師自通,連老師都覺得神奇(magic~);莫名其妙的會吹口琴,還吹的很好;參加橘子盃爭取美式足球全國冠軍,最後輸掉了;接著加入了軍隊打越戰,遇到給他口琴的布巴,說好要一起養蝦,但最後布巴戰死了,阿甘回到美國接受總統頒發榮譽勛章,結束後跟總統在花園散步,總統讓阿甘看自己肚皮上的舊疤並問阿甘傷在哪,阿甘就脫下了褲子(知道為什麼我會對螢幕傻笑了吧?!XD);之後又因為阿甘的乒乓球打得很好,被派到中國大陸參加比賽,結果阿甘意外的救了毛主席,因為80歲的毛主席要獨自游過一條河,游到一半一直回頭和大家揮手,其實是在求救(XD是我笑點太低嗎?!)......

後來阿甘遇到他的青梅竹馬-珍妮可蘭,她從不取笑他是個白痴,而且願意跟他做朋友,阿甘一直暗戀她。她的戀情非常不順遂:樂團的五絃琴手不想當兵逃出國了、遇到同性戀、跟了一個恐怖份子、有婦之夫、一個愛打坐的男人,最後終於跟阿甘在一起,之後他們住在一起並且一起參加樂團演出,樂團還小有名氣,但阿甘染上大麻,有天他在抽大麻煙時有2個女孩靠近他並坐在他腿上,被珍妮撞見,珍妮就離開了。後來阿甘打聽到珍妮參加示威遊行活動,決定去找她,阿甘找到她後也跟著參加示威,最後在遊行時把之前總統給他的勛章丟中一人的腦袋,就被抓去關起來,在監獄裡有個大夫說要讓阿甘去太空總署合作以免去他的刑責。

於是阿甘到了太空總署,最後跟一個女少校、猿猴上了太空,但因為原本要上太空的是隻有經驗的母猴,叫蘇,但匆忙下搞了烏龍送成一隻公猴,阿甘就叫他公蘇(這個,我承認我笑點真的很低..),後來因為他們一直綁住公蘇,忘記要讓牠尿尿,一陣混亂後,他們急速降落到一個食人族的部落,阿甘在這裡跟一個唸耶魯大學的酋長下棋,雖說學了不少棋藝,但他總是一直痛電酋長,還跟公蘇培養出革命(?)情感,甚至跟牠成為朋友、懂牠要表達什麼(這真是太幽默了~),最後食人族決定要吃掉他們,但是後來食人族的敵人-小黑人攻打食人族,最後雖然他們逃出來了,但女少校決定和情郎長廂廝守、公蘇決定回歸山林。

阿甘回到美國後,跟珍妮重逢,莫名其妙參加了拳擊比賽,選手會穿著很妙的裝扮的比賽,後來阿甘賺到開養蝦場的錢卻被觀眾的擁戴沖昏頭不肯罷休,最後賠光了獎金,連珍妮也被氣走了。之後阿甘參加了下棋比賽還演了戲,還在拍片現場巧遇公蘇,最後比賽被公蘇搞砸了,但阿甘還是得到一筆錢,他拿這筆錢回到故鄉開養蝦場,生意越做越大,除了開養蝦場還成立了公司,把以前認識的人都找來當員工,後來還參選,"我要尿尿"成了競選口號,但之前經歷的一些不好事件一一被挖出來,於是退選後阿甘跟公蘇就出門流浪,又遇到珍妮,但珍妮結婚了,還有個兒子,但他是阿甘的兒子,阿甘最後決定讓珍妮及兒子跟著珍妮丈夫一起生活,他繼續跟公蘇到處流浪,最後在一起地方安定下來,回顧過去.....

這本書裡常出現"朋友,我跟你說~"、"我告訴你,朋友~"、"你明白我意思吧?",感覺跟讀者非常親近,內容也很口語化,一路看完相當親切,不過這本書已經絕版,買不到了。我記得我曾看過電影,但已經不記得電影在演什麼了,只知道是漢姆漢克主演,好像還得了什麼獎!

白痴也有自己的人生、也有自己的夢想,雖然是白痴,但屢屢化險為夷,最後一樣有自己的經歷可以回想,你呢?我呢?不用到老,現在回顧過去,有什麼值得拿出來說嘴的嗎?好像還好耶~唯一(?)我記得很糗的是幼稚園上台演講,結果明明練習好久的台詞居然忘了,最後被老師帶回後台XDD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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